书名:天作之合【txt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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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 一
我是个男人。这显然是句废话,我不是女人不是人妖不是外星人不是机器人不是鬼,我具有男性一切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我当然是男人。是男人的话,应该爱女人。这显然又是一句废话,异性恋从我们的老祖宗亚当和夏娃那一代开始就已经成为不明文规定可是大家都不约而同遵守的习惯,而且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爱女人的话怎么传宗接代?所以从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导出结论——我是男人,我爱的应该是女人。这很显然很显然又是句很废的废话,身边的哥们儿有哪个不知道我郑黎明从初中开始最不缺的就是女朋友?如果掰着指头数数的话估计两只巴掌上的指头加起来都不够,而且直到上个月我才和我的第N个女朋友说了拜拜。这里需要声明一句,是她甩我,不是我甩她,本人生平最恨陈世美!
既然我是个身心如此健康的男孩(借用一下台湾人的口气,他们三十几岁的老男人都可以叫男孩,我这二十几的花骨朵难道不能叫?)我用得着每天一起床就对着镜子大吼“我是男人我爱女人”吗?感觉很象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是,我是男人,我也爱女人。不过这个观点在不久前遭受到了致命的打击,而本人,从来都是笑看风云淡的郑黎明在这几个星期里完全处于一种恍恍惚惚加晕头转向的地步。原因很简单,真的很简单,我恋爱了……是的我恋爱了我爱上了一个人我想真的爱上了那个人这是一件绝对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的真实的事。当然,只有一个小小的地方值得商磋商磋,我是单恋……呃,这显然不是结症的所在,最大的问题是——我,名叫郑黎明的男人,爱上的那个人,也是个男人。(这是不是一件可以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
我爱上了一个男人。
当然我现在已经完全懵了,^_^和女人卿卿我我了二十几年我竟然是个同性恋?以前我都白活了?那初中时初恋女友和我分手我哭天抢地要自杀最后没死掉不过还是拿玻璃片在手腕上划了那么十几条血痕当然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到了这件事算什么?没有觉醒前的噩梦?我看是没有疯狂前的白痴行为……当然我完全没有看不起同性恋的意思,因为我想我过不久就要加入到那个大家庭中了(前提是我爱的那个人接受我),我只是,我只是……走了二十几年的直路,突然给你拐了个很大很大很大的弯,你说你会不会晕?还好只是晕,没有摔下去,本人的心理素质其实还是值得夸奖的……